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印发〈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财〔2019〕105号)文件要求 ,我校开展了2021-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,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至9月30日。
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高校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 ,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,我校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,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评审 ,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 、公正、公开 。
在评审过程中,我校成立了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,由教务处、学生处 、纪委等部门组成 ,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审方案、组织评审会议、审核评审结果等工作,评审依据为学生综合素质表现,包括学习成绩、科技创新 、社会实践、道德品质等方面。
经过学生申请、班级推荐 、学院初评、学校评审等环节 ,最终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,现将获奖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 ,可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,公示结束后,无异议的获奖学生将获得国家奖学金荣誉及相应奖金。
公示名单如下:
公示期内,广大师生可通过以下方式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情况:
联系电话:0512-12345678
电子邮箱:suda_gs@163.com
地址: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大学行政楼301室
公示期满后 ,如无异议,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国家奖学金,感谢广大师生对评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,祝愿获奖同学珍惜荣誉,再创佳绩!
特此公示 。
苏州大学评审领导小组
2022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