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大学团代会学代会是兰州大学团组织和学生组织的重要活动,是广大团员和学生民主参与、民主管理 、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 ,为了确保团代会学代会的顺利召开,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会章程》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名额分配
1. 团代会代表名额:全校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,名额不足一人者按一人计算 。
2. 学代会代表名额:全校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,名额不足一人者按一人计算。
3. 代表名额分配应充分考虑各学院(系)、年级 、性别、民族等因素,确保代表的广泛性。
二、代表资格条件
1. 团代会代表资格条件:
2. 学代会代表资格条件:
三 、代表选举办法
1. 团代会代表的选举:
2. 学代会代表的选举:
四、其他事项
1. 团代会学代会代表任期三年 ,可连选连任。
2. 团代会学代会代表有权参加团代会、学代会的各项活动,有权对团组织 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。
3. 团代会学代会代表应积极参加团组织、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,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。
4. 团代会学代会代表如有违反宪法、法律 、团章、学生会章程等行为,团组织、学生会有权取消其代表资格。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关团代会 、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及代表选拔办法同时废止 ,如有关法律法规与本办法不一致的,以法律法规为准。
希望广大团员和学生积极参与团代会、学代会的各项工作,为兰州大学团组织和学生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。